一、关于洁净手术部维护结构防火设计
1.洁净手术部所在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洁净手术部宜划分为单独的防火分区。当与其他部门处于同一防火分区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烟分隔措施,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
3.除直接通向敞开式外走廊或直接对外的门外,与非净区域相连通的门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或在想通的开口部位应采取其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4.当洁净手术部内每层或一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2000m²时,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成不同的单元,相邻单元连通处应采用常开甲级防火门,不得采用卷帘。
5.当洁净手术部所在楼层大于24m时,每个防火分区内应设置一间避难间。
6.与手术室、辅助用房等相连通的吊顶技术夹层部位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分隔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7.当洁净手术室设置的自动感应门停电后能手动开启时,可作为疏散门。
二、关于洁净手术部灭火及防排烟系统设计
1.洁净手术部应设置自动灭火消防设施,洁净手术室内不宜布置洒水喷头。
2.手术室内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但设置在手术室外的室内消火栓应能保证2只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手术室内的任何部位。当洁净手术部不需设置室内消火栓时,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等灭火设施。
3.洁净手术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规定配置气体灭火器。
4.洁净手术部的技术夹层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洁净手术部应按有关建筑防火规范对无窗建筑或建筑物内无窗房间的要求设置防排烟系统。
三、关于洁净手术部消防系统材料的选择
1.洁净手术室内的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手术部其他部位的内部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2.洁净区内的排烟口应采取防倒灌措施,排烟口应采用板式排烟口。
3.防火阀的设置和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通风管道穿越不燃性楼板处应设置防火阀。通风管道穿越防火墙处应设置防烟防火阀,或者在防火墙两侧设防火阀。
② 送、回、排风总管穿越通风、空调机房的隔墙和楼板处应设置防火阀,防止机房的火灾通过风管蔓延到建筑内的其他房间内。
③ 送风、回、排风管穿过休息室、多功能厅、会议室、易燃物质实验室、储存量较大的可燃物品库房及贵重物品间等性质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的隔墙和楼板处应设置防火阀。
④ 多层和高层建筑中的每层水平送风、回风管道与垂直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应设置防火阀。
⑤ 风管穿过建筑变形缝处的两侧,均应设置防火阀。
⑥ 防火的关闭方向应与通风管内的气流方向一致,且应使设置防火阀的通风管道具有一定的强度,在设置防火阀的管段处应设单独的支吊架,防止风管变形。
4.净化空调系统风管、附件及辅助材料的耐火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净化空调系统、排风系统的风管应采用不燃材料。
② 排除有腐蚀性气体的风管应采用耐腐蚀的难燃材料。
③ 排烟系统的风管应采用不燃材料,其耐火极限应大于0.5h。
④ 附件、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和粘结剂等均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