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高校的教学科研任务日益繁重,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量急剧增加,给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带来新课题和新挑战。2019年1月3日,国务院安委会专门召开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全国高校彻底排查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不断完善高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基本概念
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危险化学品主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对高校和科研院所而言,按照理化性质和危害特点,实验室常用的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等。其事故种类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伤、毒气或毒液泄漏等。
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涵盖品种杂,使用范围广
一般情况下,高校和科研院所都具有学科门类多、研究领域杂、地域分布广等特点。实验室所需的危险化学品种类繁多,几乎涵盖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全部品种。不同种类的危险化学品,其理化性质和危害特点千差万别,客观上增加了日常管理和事故预防处置的复杂性。同时,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教学实验场所高度分散,一般都包括多个楼宇、多个校(院)区,甚至还可能分布在不同城市,这些也给高校开展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带来更大挑战。
(二)涉及环节多,管理链条长
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是一项从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直至销毁的全过程管理活动。不仅管理环节多,管理周期也较长。同时,在整个管理过程中,不仅涉及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同时还包括高校实验室管理部门、二级院系、实验室,更离不开导师、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等教学科研人员的参与。可以说,整个管理链条上任何一个环节、部门、组织和人员的麻痹大意和工作疏漏,都有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甚至直接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
(三)事故危害大,负面影响坏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事故具有突发性强、复杂度高、处置难度大、危害面广等典型特点,一般会以剧烈爆炸和燃烧的形式呈现,同时还可能伴有有毒有害气体或液体的散播。由于高校和科研院所多位于城市地区,人流密集,一旦发生此类事故,不仅会对现场实验人员造成严重损伤,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同时还会在社交媒体上迅速传播发酵,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并可能引发群体性恐慌。事故会强烈冲击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并让实验室管理部门不得不承受“辛辛苦苦许多年,一下回到解放前”的严重后果。
三、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一线人员重视不够
由于行政追责机制越来越严格,高校实验室管理部门普遍对危险化学品在内的各项实验室安全工作十分重视。但是,在身处实验室一线的教学科研人员当中,许多还存在“重业务、轻安全”的传统思维,使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末端压力传导不足,导致出现制度和执行“两张皮”现象。有些导师和学生对规章制度敷衍了事,实验室日常安全巡查不落实,私自购买和大量储存危险化学品、违规开展实验操作等问题时有发生,使得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二)采购管理存在漏洞
对于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类危险化学品,高校均按照地方主管部门要求,严格落实了计划审批和集中采购储存制度。而对于一般性质的危险化学品,高校的采购管理模式则各不相同。有些高校规定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统一入库、统一供应;有些高校统一遴选合格供应商后,由实验室根据需要自行采购;个别高校则没有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采购流程。后两种情况下,高校管理部门很难准确掌握实验室采购、使用和存放危险化学品的详细信息,很容易因采购渠道不规范、超量采购等问题,埋下安全隐患。
(三)使用操作不够规范
事实表明,多数危险化学品事故均发生在其进入实验室后的使用和存放阶段。究其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管理部门对危险化学品领用数量缺乏明确限定,实验人员为减少申领次数,习惯超量领用,造成实验室内大量存放;二是不少实验室受空间所限,加之安全意识淡薄,未设置专门储存区域和配备专业储存设备,落实分区分类储存不到位,有的将危险化学品与普通试剂混合存放,甚至将理化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化学品混合存放;三是部分高校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内容和方式缺乏针对性、实操性,导致实验人员缺乏正确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意识技能;四是部分导师责任心缺失,不仅未对使用危险化学品开展高危实验进行风险评估,而且也不进行指导监督,放任学生自行实施。
(四)信息化管理水平低
目前,大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都比较重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也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但是,不少单位还主要依靠人力手段和手工方式开展各项管理业务,信息化水平整体不高,管理还较为粗放。有些高校虽然也开发了危险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但是数据标准化、流程规范化和业务网络化程度均不高,还没有借助电子化、网络化技术,围绕危险化学品的申请、采购、存储、供应、使用和报废处理等环节,构建一个全过程、全要素和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从而实现对危险化学品的精确化、动态化和智能化管控。
四、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对策措施
(一)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安全责任分工
高校科研院所的实验室管理部门必须严格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围绕其采购、存储、使用操作以及报废处理等工作,从管理规章制度、使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三个层面,制定齐全配套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体系。通过立法,明确学校、二级院系和实验室的职责分工,特别是要压实实验室负责人、导师和学生等一线人员的安全责任;要严格落实清单管理模式,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和自查活动,及时发现并消除危险化学品管理链条中的安全隐患;对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防止法规制度成为“一纸空文”。
(二)完善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能力
增强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置技能,是确保实验室安全的根本之策。为此,高校和科研院所必须结合各类人员的岗位要求,做好全员全程安全教育与培训。一是要在新生入学后,开展实验室通用安全知识技能教育,学生下室前,还必须根据实验室具体特点,开展个性化培训,考核通过并取得实验室负责人授权后,才能进入实验室工作;二是指导督促二级院系、实验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针对危险化学品相关实验活动等,开展专业技能训练,确保规范操作;三是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人员、实验室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围绕救援器材装备、急救药品的使用以及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和人员疏散等,开展演练演习活动。
(三)重视技防建设,确保安全防护质量
齐全配套的技防措施,不仅能大幅降低事故发生几率,而且在事故发生后,能有效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危险化学品技防措施主要包括环境控制系统、监控报警系统、事故应急处置装备、使用操作及救援人员防护装具、应急救治药品和辅助器材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应根据安全工作需要,保证技防设施设备建设获得足够的资源投入。新建实验室时,技防措施与用房建设必须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合理配置烟雾报警、消防喷淋、应急洗消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系统、通风换气系统等。按照国家或地方标准,建设并管理危险化学品库房等重要设施,确保其监测监控、通风换气、温湿度调控、防火防爆、防毒、防雷、防静电、防腐蚀、防泄漏等技防设备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实验室为危险化学品配备标准化、专业化的储存设备,实现分区分类存放。
(四)引入信息手段,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为实现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精细化、动态化监管,快速发现并消除事故苗头隐患,提升管理质量和效益,高校科研院所应借助信息和网络技术,开发基于物联网的危险化学品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该平台,可实现危险化学品管理业务的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对危险化学品库房、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柜温湿度、通风换气等环境参数的智能调控和自动报警,实现对危险化学品技防设施设备运行状况、使用性能的动态监测。各级使用管理部门和人员可按照系统权限,实时查询并精确掌握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库存、供应、使用、报废处理等详细信息。管理平台可利用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相关的大数据,进行自动分析,发现危险化学品使用品种及数量的变化规律,合理调整优化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的结构和数量,及时预测并告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所有信息和状态,都可通过平台与使用管理人员的手机等智能终端互联互通,实现远程操控,大大提升管理质量和工作效率。